浙江省永嘉县人民法院于2024年2月18日作出(2024)浙0324破申9号民事裁决书,裁决受理温州炬炘鞋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炬炘公司”)破产清算,并于2024年7月12日作出(2024)浙0324破14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大成(温州)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为客观了解炬炘公司的财政状况,现约请各审计组织参加对炬炘公司财政账册的审计作业,现将相关事项告诉如下:
2、与温州炬炘鞋业有限公司无利害关系,即五年内未与温州炬炘鞋业有限公司产生过任何买卖或其他法令和法规规则的逃避景象;
1、报价材料至少应包含组织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报价清单、与炬炘公司无利害关系承诺书。
1、管理人将参照《温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管理人破产审计、审计、诉讼署理组织选聘作业辅导定见(试行)》择优选取审计组织并报请债权人表决要不要进行审计,终究将由债权人会议决定是不是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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