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嵩明县2023年警务辅佐人员招聘公告》规则,嵩明县2023年警务辅佐人员招聘书面考试、面试、体能测验已完毕,现将考试归纳成果进行公示:
考试归纳成果=书面考试成果×40%+面试成果×40%+体能测验成果(男人1000米跑步成果×50%+立定跳远成果×50%)×20%。
2023年6月20日至6月24日(公示5天,含节假日)。考试归纳成果见附件。
1.进入体检、政审等后续程序的考生,详细时刻和地址到时将以电话方式告诉考生自己,不再另行发布了重要的公告。请进入后续程序的考生坚持通讯疏通,因个人原因未能参与体检、政审等后续程序的考生,引起的结果由考生自行承当。
2.体检规范参照《公务员选用体检通用规范(试行)》履行,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当。体检不合格的,撤销聘任资历。
3.体检完毕后,对合格人员进行调查和政审,详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选用规范履行。
1.进入后续程序的考生如有自愿抛弃的,需于2023年6月26日前向嵩明县公安局部队管理中心(206办公室)提交自己抛弃请求。
2.公示期内如有贰言,请向嵩明县纪委县监委、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